2017四川高考成绩复核开始 有异议者可于7月1日前申请再次复查
根据省招考委、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川招考委﹝2017﹞20号)的要求,省教育考试院成立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工作组(以下简称复核工作组),组织专人对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答卷进行复核。
一、成绩复核科目及范围 (一)复核科目: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科目、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全省统考文化课及专业课各科目、藏文、彝文一类模式高考各科、藏文加试、彝文加试。 (二)笔试科目复核范围: (1)核查考生信息与答题卡是否一致; (2)扫描图像是否清晰、完整; (3)是否存在漏评、漏阅; (4)非选择题每题是否经过双评或双评以上,给分是否超出规定阈值; (5)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。 成绩复核工作由复核工作组统一组织进行,不对考生查卷。 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经相应学科专家审定、复核工作组认定后予以更正。 二、成绩复核时间及程序 第一次成绩复核申请已于6月25日12:00截止。复核工作组于6月27-28日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,同时将复核结果返回给市州招考办。考生成绩复核结果不公布,由县(市、区)招考办通知考生本人。 若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质疑的,可在7月1日17:0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到县(市、区)招考办书面申请再次复核,逾期不再受理。对再次申请科目,由仲裁组进行核实,并做出最终认定结论。仲裁组裁定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本人,仲裁组做出的认定结论为最终认定结论。 相关推荐(点击标题即可查看) 丹秋·名师堂学校创建19年来, 汇聚13大学科门派, 1200位专职教师济济一堂。 19年来,共有378931名学霸从这里走出, 助力16879名学生踏进初中名校...